4.12.2010

一段噪音投訴警民關係組代表同苦主的對話

(括號內乃苦主當時心聲)
警:你以前住的地方有無遇過噪音問題?
苦:無
警:那你對聲音會敏感。(!?)你做哪一行?
苦:設計
警:我以前遇過一個案事主做相片加工的,做你們一行的人
對聲音很敏感。(!?!?)
。。。。

警:你個case好難搞,之前做相片加工的返夜班日間睡覺。投訴鄰居阿伯日間拉二胡聲浪太大,阿伯做看更,只得日間兩個鍾休息拉拉二胡透吓氣, 你覺得邊個啱吖?
苦:阿Sir, 我個case發生嘅時間係半夜,有人高聲談話,敲擊移動重物。你地唔係有條例11pm-7am在任何地方發出滋擾性噪音即屬違法咩?
警:咁人地可能兩公婆嗌交, 人地都唔想㗎 (阿Sir 你想像力真豐富)
苦:嗌交日日嗌, 仲要係半夜。你點可以將一個日頭發生嘅case同夜晚發生的比較㗎。 (怒)
警:人地都唔想㗎......
。。。。

我一定會考慮到金鐘+西環請願,爭取永久免交差餉。